合格投资者提示
根据《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银发[2018]106号)第五条,投资管理资产的投资者分为不特定社会公众和合格投资者两大类。合格投资者是指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投资于单只资产管理产品不低于一定金额且符合下列条件的自然人和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 (一)
    具有2年以上投资经历,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家庭金融净资产不低于300万元;
    家庭金融资产不低于500万元;
    近3年本人年均收入不低于40万元。
  • (二)
    最近1年末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的法人单位。
  • (三)
    金融管理部门视为合格投资者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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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工商信托举行“全国文明单位”授牌仪式
发布时间:2021/06/09

今天上午,杭州工商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举行荣获“全国文明单位”授牌仪式。杭州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文明办主任钮俊为公司获评“全国文明单位”授牌。市委宣传部社会文明协调处及市国资委等领导与杭州工商信托党委书记、董事长虞利明和杭州市金融投资集团副总经理楼未、杭州工商信托总裁江龙等参加了授牌仪式。






座谈交流中,杭州工商信托党委书记、董事长虞利明汇报了公司成立35年以来坚持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两手抓两手硬的工作情况并表示,“全国文明单位”这一殊荣的获得,是对公司精神文明建设成效的充分肯定,凝聚着公司全体员工的共同奋斗、无私奉献,包涵着全体员工的担当、责任与荣耀。载誉归来再出发,乘势而上再奋进。站在新的起点上,公司将始终保持谦虚谨慎、不骄不躁的工作作风,始终保持持之以恒、永不懈怠的奋斗热情,始终保持团结拼搏、创先争优的精神状态。


观看杭州工商信托创建全国文明单位工作纪实视频
《文明花开满钱塘,守正创新筑同心》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文明办主任钮俊对杭州工商信托荣获“全国文明单位”表示热烈祝贺并充分肯定公司在文明单位创建中所做的工作和取得的成绩,他表示,杭州工商信托于1996年开始争创文明单位,先后陆续获得市级、省级文明单位,再到2020年荣获“全国文明单位”殊荣,一步一个脚印,乃实至名归。同时,他希望杭州工商信托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使命担当,珍惜荣誉,守护并发扬好创建成果,认真总结先进经验,当好典型示范,祝福公司以新的荣誉为起点,再接再励,把创建中激发出来的斗志和士气转化为再创佳绩的强大动力,争取更大的荣誉。最后,钮俊送上美好祝愿,希望杭州工商信托在今后的工作中多方面、多载体开展文明创建活动,增强创建工作实效,引领文明风尚,为杭州、为浙江、为整个社会的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文明提升无止境,深化创建不停步。杭州工商信托将以此为新起点,围绕“十四五”规划目标,坚守初心、牢记使命,以更加扎实有效的工作做好文明单位建设工作,不断巩固和扩大文明创建成果,努力开创发展新局面,为经济社会建设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