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格投资者提示
根据《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银发[2018]106号)第五条,投资管理资产的投资者分为不特定社会公众和合格投资者两大类。合格投资者是指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投资于单只资产管理产品不低于一定金额且符合下列条件的自然人和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 (一)
    具有2年以上投资经历,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家庭金融净资产不低于300万元;
    家庭金融资产不低于500万元;
    近3年本人年均收入不低于40万元。
  • (二)
    最近1年末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的法人单位。
  • (三)
    金融管理部门视为合格投资者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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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讯 | 杭州工商信托荣获“浙商最信赖金融机构”
发布时间:2025/06/12

6月6日,“2025(第十五届)浙商信赖金融机构”榜单在杭州揭晓。杭州工商信托再度荣获“浙商最信赖金融机构样本”奖项。

本次评选由浙江日报报业集团指导,《浙商》《浙商·金融家》杂志主办。榜单紧扣国家战略,以“服务实体经济效能”“业务创新与多元化”等为核心指标,推动金融机构从“规模竞争”向“价值创造”转型。


作为杭州市首家股份制金融企业,杭州工商信托在浙江深耕近40年,以市场需求和监管政策为导向,回归本源,守正创新,充分发挥信托制度优势,聚焦资产证券化、数据信托、预付资金信托、养老信托等领域积极实践,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公司立足浙江这片营商环境良好、民营经济发达、藏富于民的沃土,深入挖掘信托制度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方面的多维度应用机会和空间,与地方企业、机构建立紧密合作,在良性竞合中培育竞争势能、释放协同效应。

在公益慈善信托领域,杭州工商信托已有诸多有益实践。“金融港湾共富慈善基金慈善信托”被上海证券报社评选为“最佳公益慈善信托产品奖”,并与“余善一号不动产慈善信托”一同获评由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浙江监管局、杭州市民政局颁发的“杭州市创新型慈善信托优秀案例”。

杭州工商信托将坚守受托人定位,以中国特色金融文化为引领,培育和践行信托文化,致力于成为值得客户信赖的受托人和受人尊敬的合作伙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