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格投资者提示
根据《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银发[2018]106号)第五条,投资管理资产的投资者分为不特定社会公众和合格投资者两大类。合格投资者是指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投资于单只资产管理产品不低于一定金额且符合下列条件的自然人和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 (一)
    具有2年以上投资经历,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家庭金融净资产不低于300万元;
    家庭金融资产不低于500万元;
    近3年本人年均收入不低于40万元。
  • (二)
    最近1年末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的法人单位。
  • (三)
    金融管理部门视为合格投资者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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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工商信托荣获2025“值得托付金融机构·年度信托公司”
发布时间:2025/12/04

近日,在《经济观察报》主办的“第十一届资产管理高峰论坛暨值得托付金融机构盛典”上,杭州工商信托凭借以客户为中心的服务理念、专业的业务能力和持续的创新实践,荣获2025“值得托付金融机构·年度信托公司”称号。




杭州工商信托深刻把握金融工作的政治性与人民性,将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融入经营实践。公司依托信托制度优势、浙江区位优势、控股股东产业资源以及自身的专业能力与内控体系,扎根杭州、深耕浙江、辐射全国,积极拓展资产服务信托、资产管理信托及公益慈善信托业务,持续强化专业能力建设,探索差异化发展路径,以创新服务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此次获评“年度信托公司”,体现了市场和媒体对杭州工商信托专业能力与服务成效的认可,也是对公司长期践行“受人之托、忠人之事”行业文化的积极回应。展望未来,杭州工商信托将继续秉持“承担信赖,忠于使命”的企业文化理念,围绕服务实体经济与人民群众财富管理需求,致力于打造国内领先、服务特色鲜明、品质卓越的综合金融服务商,为浙江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信托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