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格投资者提示
根据《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银发[2018]106号)第五条,投资管理资产的投资者分为不特定社会公众和合格投资者两大类。合格投资者是指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投资于单只资产管理产品不低于一定金额且符合下列条件的自然人和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 (一)
    具有2年以上投资经历,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家庭金融净资产不低于300万元;
    家庭金融资产不低于500万元;
    近3年本人年均收入不低于40万元。
  • (二)
    最近1年末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的法人单位。
  • (三)
    金融管理部门视为合格投资者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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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保课堂】普及金融知识 杭州工商信托在行动
发布时间:2020/09/24
来源:

为持续推动金融知识普及工作,提升广大消费者的金融素养,弘扬金融正能量,根据人行及银保监关于开展2020年“金融知识普及月 金融知识进万家 争做理性投资者 争做金融好网民”活动工作要求,杭州工商信托于9月开展“金融知识宣传月”活动。

活动期间,公司以投资者宣传教育专区为阵地,统一在职场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活动海报、口号及金融知识宣讲视频,通过摆放宣传海报、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动员前来公司办理业务的客户及公司员工积极参与到金融知识普及活动中来。

公司举行专场客户活动,在嘉宾坐席上摆放和现场发放金融知识折页,并向前来参会的客户进行面对面宣讲,普及消费者权益保护、反洗钱、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等各类金融知识,提请客户关注信托等金融产品的风险防范,学会识别非法金融广告,积极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此外,公司还充分利用新媒体线上渠道,制作原创宣传海报并在微信、APP及公司官网上开辟宣传专栏,投放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等相关文章,扩大受众群体,引导广大网民提升网络安全意识、风险防范意识和网络防护技能。

活动的陆续开展获得了客户的良好反馈,也加深了广大消费者对金融知识的认识和了解。

杭州工商信托将深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积极履行金融机构消费者权益保护主体责任,持续常态化推进各项投资者教育宣传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