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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具有2年以上投资经历,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家庭金融净资产不低于300万元;
家庭金融资产不低于500万元;
近3年本人年均收入不低于40万元。 -
(二)最近1年末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的法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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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金融管理部门视为合格投资者的其他情形。
一、案情简介
在刘某香、李某集资诈骗、洗钱案中,被告人谎称进行黄金期货交易等方式盈利,夸大黄金市场的投资回报率,宣传投资到期后可以任意选择黄金实物或退还本金并支付高额利息,为此,被告人在门店内摆放大量黄金实物,彰显其资金实力,营造黄金现货托底,不会产生亏损的假象,诱使社会公众选择返本付高息的兑付模式,后经审查发现,绝大多数资金并未用于黄金交易,而是用于返本付息。
2015年10月至2022年11月,该团伙共向1600余人非法集资4亿余元,其中90%资金用于返本付息,其他用于购买证券保险、房屋车辆等,造成集资参与人损失2亿余元。最终,刘某香被判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判处李某有期徒刑十六年,并处罚金330万元。
二、防范建议
对于此类案件,建议从三方面防范:一是强化风险认知,保持理性判断。投资者应树立正确的投资理念,认识到任何投资高收益必然伴随着高风险。不要轻信所谓的“稳赚不赔”“低风险高回报”等虚假宣传,对年化收益率超过同期银行存款利率的项目保持高度警惕。二是严格核查资质,确认合规经营。面对熟人推荐或网络宣传的投资项目,在投资之前,可以通过官方媒体、监管机构、权威金融机构等渠道查询平台核查相关单位的经营资质和业务合法性。三是谨慎签订合同,警惕违规承诺。在签订投资合同时,要认真阅读合同条款,特别是关于资金用途、收益分配、黄金交付等关键内容,警惕“保本保息”,“固定回报”等涉嫌违规承诺,如有疑问应及时咨询专业人士,确保自身权益得到有效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