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格投资者提示
根据《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银发[2018]106号)第五条,投资管理资产的投资者分为不特定社会公众和合格投资者两大类。合格投资者是指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投资于单只资产管理产品不低于一定金额且符合下列条件的自然人和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 (一)
    具有2年以上投资经历,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家庭金融净资产不低于300万元;
    家庭金融资产不低于500万元;
    近3年本人年均收入不低于40万元。
  • (二)
    最近1年末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的法人单位。
  • (三)
    金融管理部门视为合格投资者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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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朗金融网络,守护安心消费】关于警惕涉金融领域“代理维权”的风险提示
发布时间:2026/03/18
来源: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网站

近年来,以“减免债务”“代理退保”为代表的涉金融领域“代理维权”“黑灰产”乱象持续蔓延。不法分子以各类“咨询公司”为伪装,以“维权不成功不收费”“成功处理众多案件”等为宣传噱头,虚构成功案例诱导金融消费者,向其收取高比例提成、手续费、咨询费,甚至教唆金融消费者或以金融消费者名义发起大量不实投诉,如编造误导销售、暴力催收等情节。“代理维权”“黑灰产”乱象不仅可能导致金融消费者面临财产损失、信息泄露等风险,还可能导致金融消费者被卷入报假警、伪造证据材料、敲诈勒索等违法违规行为。

为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浙江金融监管局提示:

理性选择适当的产品和服务。请金融消费者根据实际需求、自身经济情况和风险承受能力,从正规渠道选择适当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勿受“更高收益”“全额退保”等诱惑,购买或换购超出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产品和服务,避免产生不必要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