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格投资者提示
根据《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银发[2018]106号)第五条,投资管理资产的投资者分为不特定社会公众和合格投资者两大类。合格投资者是指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投资于单只资产管理产品不低于一定金额且符合下列条件的自然人和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 (一)
    具有2年以上投资经历,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家庭金融净资产不低于300万元;
    家庭金融资产不低于500万元;
    近3年本人年均收入不低于40万元。
  • (二)
    最近1年末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的法人单位。
  • (三)
    金融管理部门视为合格投资者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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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信登上线投资者综合服务功能,七成信托公司首批试点
发布时间:2020/07/01
        第一财经记者获悉,6月30日,中国信登正式上线了投资者综合服务暨信托产品发布业务,并对外提供服务。
        据了解,本次上线的投资者综合服务是中国信登为信托投资者提供的一站式综合线上查询服务,除前期已实现的集合信托产品成立公示功能外,还包括信托产品预登记信息、信托受益权份额信息和信托产品发行信息等查询功能。
        其中,预登记信息查询有利于发挥信托产品登记编码的权威性,协助投资者核实信托产品“真伪”;信托受益权份额信息查询有助于投资者通过一个信托受益权账户查询其在不同信托公司持有的所有产品份额信息,实现“一户通”,以比对核实其份额信息准确性;信托产品发行信息查询有助于投资者从中国信登权威平台便捷获取信托产品信息。
        有业内人士表示,上述服务的推出,将有助于保护信托投资者权益,也有助于强化行业信息披露、提升信托登记质量、助力信托公司产品发行,对信托行业规范发展与转型升级具有重要意义。
记者还了解到,当日,全国七成信托公司成为中国信登信托产品发布业务首批试点机构,其中中信信托、重庆信托、上海信托、中海信托、陆家嘴信托、天津信托、交银信托、紫金信托、五矿信托、华能信托、兴业信托、建信信托等信托公司已开通系统服务并完成13支信托产品上架展示。
        同时,交通银行、浦发银行、上海银行、上海农商行等部分商业银行也已开通并开始使用投资者综合服务,中原信托、紫金信托、陆家嘴信托、上海信托等部分首批信托受益权账户代理开户机构也为相关投资者代理开通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