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格投资者提示
根据《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银发[2018]106号)第五条,投资管理资产的投资者分为不特定社会公众和合格投资者两大类。合格投资者是指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投资于单只资产管理产品不低于一定金额且符合下列条件的自然人和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 (一)
    具有2年以上投资经历,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家庭金融净资产不低于300万元;
    家庭金融资产不低于500万元;
    近3年本人年均收入不低于40万元。
  • (二)
    最近1年末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的法人单位。
  • (三)
    金融管理部门视为合格投资者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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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工商信托成功发行第二单定向资产支持票据信托
发布时间:2021/04/16

4月15日,杭州工商信托作为发行载体管理机构在银行间市场成功发行“杭州金投融资租赁有限公司2021年度第一期定向资产支持票据”。本期ABN注册金额20亿元,发行金额7.51亿元。发起机构杭州金投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与发行载体管理机构杭州工商信托同为杭州市金融投资集团成员企业,双方的成功合作是集团内部资源共享、合作共赢、共同发展的优秀范例,也是金融服务实体的又一有效实践。


杭州工商信托作为国有金融机构,近年来积极挖掘信托制度的优势,不断拓展服务实体企业的方式,为实体企业提供综合金融解决方案。先后推出了资产支持证券(ABS)、供应链金融信托、员工持股信托、纾困信托、资产支持票据(ABN)等一系列的实体企业金融服务方案。未来,杭州工商信托将继续跟踪市场动态,着力推进投行业务及资管业务的协同联动,尝试在通过资产证券化的方式解决各类企业的融资需求的同时,为投资人提供更加丰富的、来自不同交易场所的产品供给,不断为实体企业优化资产结构、盘活存量资产、丰富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提供金融助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