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格投资者提示
根据《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银发[2018]106号)第五条,投资管理资产的投资者分为不特定社会公众和合格投资者两大类。合格投资者是指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投资于单只资产管理产品不低于一定金额且符合下列条件的自然人和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 (一)
    具有2年以上投资经历,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家庭金融净资产不低于300万元;
    家庭金融资产不低于500万元;
    近3年本人年均收入不低于40万元。
  • (二)
    最近1年末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的法人单位。
  • (三)
    金融管理部门视为合格投资者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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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信托贡献智慧——杭州工商信托举办首次博士后报告会
发布时间:2021/12/24

12月23日,杭州工商信托博士后工作站通过“线上+线下”的方式,圆满举办了首次博士后专题报告会暨开题评审会。浙江大学公共政策研究院执行院长金雪军、杭州工商信托总裁江龙等专家和领导出席报告会。


报告会首先进行了杭州工商信托博士后工作站揭牌及博士后导师聘任仪式,来自联合培养单位浙江大学的金雪军教授,以及上海财经大学的杨哲教授等专家学者受邀成为工作站合作导师。


总裁江龙(左)与金雪军教授(右)为博士后工作站揭牌


随后,公司首批在站博士后李立和赵杨分别对近期专题研究成果与博士后课题进行了详细汇报,与会专家对课题成果及未来研究方向给予了充分肯定,并为课题研究的顺利推进提出了宝贵建议,参会的嘉宾和听众围绕专题研究内容展开了积极有益的讨论。


博士后进行课题汇报


金雪军对公司博士后工作站寄予厚望,指出博士后研究要透过信托行业的发展现状及问题,探索提炼出规律性、理论性的成果,为行业的长远发展贡献知识和智慧。同时,他表示将通过博士后工作站的联合培养及横向课题,进一步落实理论结合实践,扩展浙江大学与杭州工商信托校企双方“产学研”合作的广度和深度。


金雪军教授点评课题报告


江龙强调了设立博士后工作站的初衷及目的,要求在站博士后要兼顾基础研究与业务研究,一方面要用好公司平台,依托业务实践经验,探索信托行业发展的根本逻辑,为公司战略转型和经营管理提供决策参考,另一方面也要不断提升研究的业务转化能力,支持创新业务持续落地。


最后,博士后工作站负责人应汇康代表全站同事表态,要发挥好博士后制度优势,将工作站“做实、做强、做响”,输出高水平、有价值的研究成果,支持公司高质量转型发展,打造业内优秀研究品牌。



杭州工商信托秉持“专业、精致、恒久”的理念,以“投资化、中长期化、基金化、产品化”为业务导向,多年来坚持自主搭建投研团队,培育主动管理能力,博士后工作站的良好运作标志着公司投研体系的再升级。未来,公司将立足自身发展与客户需求,进一步加强投研力量,提升公司在资产管理、财富管理和服务信托等领域的综合管理能力,为客户创造和守护恒久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