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格投资者提示
根据《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银发[2018]106号)第五条,投资管理资产的投资者分为不特定社会公众和合格投资者两大类。合格投资者是指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投资于单只资产管理产品不低于一定金额且符合下列条件的自然人和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 (一)
    具有2年以上投资经历,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家庭金融净资产不低于300万元;
    家庭金融资产不低于500万元;
    近3年本人年均收入不低于40万元。
  • (二)
    最近1年末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的法人单位。
  • (三)
    金融管理部门视为合格投资者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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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工商信托被授予“杭州市2021年‘春风行动’先进单位”
发布时间:2022/01/11

近日,杭州工商信托被杭州市委、市政府授予“杭州市2021年‘春风行动’先进单位”。



春风化雨,共同富裕,你我携手,共同助力。“春风行动”是杭州践行共同富裕重要理念的先行之举,是杭州“最美现象”中最靓丽的一道风景线。春华秋实,厚雪长坡,在杭州高水平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城市范例的进程中,“春风行动”已形成一条社会各界齐参与、帮扶对象广覆盖、帮扶内容全方位、工作机制长效化、城乡统筹两延伸的精准帮扶之路。


2000年,杭州首创“春风行动”,21年来,“春风行动”年年如约而至,始终践行着杭州共同富裕路上“一个不落”的郑重承诺。杭州工商信托及全体员工积极响应号召,二十一年来从未间断,一直广泛参与该项活动,为本市的弱势群体献一份爱心,也为建设和谐杭州担当一份责任。


未来,杭州工商信托将一如既往地秉承“回馈社会、服务社会”的公益之心,围绕服务、民生、责任、底线和品质五大信托文化内容,为推动公益与信托的融合与发展提供支持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