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格投资者提示
根据《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银发[2018]106号)第五条,投资管理资产的投资者分为不特定社会公众和合格投资者两大类。合格投资者是指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投资于单只资产管理产品不低于一定金额且符合下列条件的自然人和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 (一)
    具有2年以上投资经历,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家庭金融净资产不低于300万元;
    家庭金融资产不低于500万元;
    近3年本人年均收入不低于40万元。
  • (二)
    最近1年末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的法人单位。
  • (三)
    金融管理部门视为合格投资者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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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工商信托社会事业发展部获评市金融系统“金创团队”
发布时间:2022/12/21

为深入推进构建新时代和谐劳动关系在金融系统的贯彻,全面落实《关于构建新时代和谐劳动关系的实施意见》,12月15日,由杭州市金融工会主办、杭州银行工会承办的金融系统构建新时代和谐劳动关系交流会在杭召开。

会上通报了杭州市金融系统构建新时代和谐劳动关系“解决职工合理诉求 助力企业稳进提质”典型案例评选结果,杭州工商信托工会选送的“打造‘毅动中心’ 提升凝聚力工程”获评五个入围案例之一。会上还进行了第三届“杭金工匠”“金创团队”推选表彰,杭州工商信托社会事业发展部荣获杭州市金融系统第三届“金创团队”称号。杭州工商信托于2021年设立社会事业发展部,致力于有效实施公司业务战略,整合资源全面推动慈善信托、特殊需要信托、预付类资金受托服务信托发展,为服务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不断提供信托助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