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格投资者提示
根据《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银发[2018]106号)第五条,投资管理资产的投资者分为不特定社会公众和合格投资者两大类。合格投资者是指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投资于单只资产管理产品不低于一定金额且符合下列条件的自然人和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 (一)
    具有2年以上投资经历,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家庭金融净资产不低于300万元;
    家庭金融资产不低于500万元;
    近3年本人年均收入不低于40万元。
  • (二)
    最近1年末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的法人单位。
  • (三)
    金融管理部门视为合格投资者的其他情形。
我是合格投资者
取消
喜报 | 杭州工商信托获评“2022年度支持协会工作突出贡献单位”
发布时间:2023/03/24

3月13日,浙江省银行业协会召开第七届会员大会第三次会议。全省167家会员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浙江银保监局党委委员、副局长王军,浙江省民政厅社会组织管理局局长李云应邀出席并作指导。杭州工商信托副总裁冯蔚蔚参加了本次会议。


会议表彰了年度支持协会工作突出贡献单位和个人,公司被授予“2022年度支持协会工作突出贡献单位”奖。



作为浙江省银行业协会会员单位和协会下设的信托公司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单位,杭州工商信托严格遵守组织章程,履行各项自律公约,积极参与各类活动,关心支持并全力协助完成协会委派的各项任务。2022年,公司承办了浙江省慈善信托政策和实务宣讲推介会,参与了协会组织的“清风相伴 廉行浙里”宣传月活动、“共同富裕看浙里 金融赋能新发展”主题征文、“奋进共富路 献礼二十大”主题宣传以及 “青年·清廉”创意作品征集等活动。在协会的工作指导下,公司与其他会员单位增进了友谊,加强同业协作,为社会公众普及金融信托知识的同时,提高了公司品牌影响力。



未来,杭州工商信托将以更饱满的热情和高度的责任感继续支持协会各项工作,发挥信托公司专业优势,展现浙江信托特色,共同推动浙江信托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