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格投资者提示
根据《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银发[2018]106号)第五条,投资管理资产的投资者分为不特定社会公众和合格投资者两大类。合格投资者是指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投资于单只资产管理产品不低于一定金额且符合下列条件的自然人和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 (一)
    具有2年以上投资经历,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家庭金融净资产不低于300万元;
    家庭金融资产不低于500万元;
    近3年本人年均收入不低于40万元。
  • (二)
    最近1年末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的法人单位。
  • (三)
    金融管理部门视为合格投资者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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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信托业协会党委书记、专职副会长(常务)漆艰明一行调研杭州工商信托
发布时间:2023/03/29

近日,中国信托业协会党委书记、专职副会长(常务)漆艰明一行莅临杭州工商信托开展调研座谈,中国信托业协会办公室(党办)主任薛晴、自律与监管协调部主任韩志坚陪同调研。杭州工商信托党委书记余南军、总裁江龙、副总裁冯蔚蔚、首席财务官陈凯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座谈会。

余南军对漆艰明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并对协会持续引导和推动信托行业高质量转型发展表示衷心感谢。江龙详细介绍了公司经营情况、转型发展思路以及业务创新成果。他表示,杭州工商信托始终围绕国家发展战略布局,积极把握信托行业发展机遇,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守正创新、开拓进取,业务结构实现了显著优化,信托文化建设取得了积极成效。未来,公司将进一步坚定转型发展的信心,坚持稳健经营的发展思路,严守合规底线,加速业务创新,努力实现转型发展目标。

漆艰明介绍了近年来协会的重点工作,对公司在党建引领、财富管理、慈善信托、品牌建设等方面的发展成绩予以充分肯定,并感谢公司提出的意见建议。他表示,协会将持续优化相关制度体系,不断提升工作效能,与各家信托公司共同努力,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

会上,双方就行业整体发展形势、业务分类新规、评级体系修订、自律监督检查工作等调研事项展开了深入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