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具有2年以上投资经历,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家庭金融净资产不低于300万元;
家庭金融资产不低于500万元;
近3年本人年均收入不低于40万元。 -
(二)最近1年末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的法人单位。
-
(三)金融管理部门视为合格投资者的其他情形。
尊敬的投资者:
因工作变动,本公司部分信托计划的信托执行经理变更如下:
证券组合投资信托计划的信托执行经理变更为叶大志;
西湖.阳明谷绿化工程资金信托计划的信托执行经理变更为李秋平;
浙江水泥股权投资项目信托计划的信托执行经理变更为叶大志、钱思宇;
西湖.阳明谷度假村项目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的信托执行经理变更为李秋平、钱思宇。
叶大志、李秋平的简历如下:
叶大志,毕业于复旦大学,拥有律师、注册会计师资格,曾就职于华立集团、南都集团等单位。现就职于杭州工商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从事信托资金的融通及集合资金信托、股权信托、公司购并等业务的设计、具体运作和相关制度的制定,具有丰富的理论知识和项目管理经验。
李秋平,毕业于杭州商学院,经济学学士,统计学硕士。曾就职于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华立地产集团等单位从事对外投资运作和项目投资管理工作,在项目评估和项目管理方面有较为丰富的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经验。现就职于杭州工商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从事信托资金的融通及集合资金信托、股权信托、公司并购等业务的设计、具体运作和相关制度的制定。
特此公告
杭州工商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04年5月26日
因工作变动,本公司部分信托计划的信托执行经理变更如下:
证券组合投资信托计划的信托执行经理变更为叶大志;
西湖.阳明谷绿化工程资金信托计划的信托执行经理变更为李秋平;
浙江水泥股权投资项目信托计划的信托执行经理变更为叶大志、钱思宇;
西湖.阳明谷度假村项目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的信托执行经理变更为李秋平、钱思宇。
叶大志、李秋平的简历如下:
叶大志,毕业于复旦大学,拥有律师、注册会计师资格,曾就职于华立集团、南都集团等单位。现就职于杭州工商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从事信托资金的融通及集合资金信托、股权信托、公司购并等业务的设计、具体运作和相关制度的制定,具有丰富的理论知识和项目管理经验。
李秋平,毕业于杭州商学院,经济学学士,统计学硕士。曾就职于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华立地产集团等单位从事对外投资运作和项目投资管理工作,在项目评估和项目管理方面有较为丰富的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经验。现就职于杭州工商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从事信托资金的融通及集合资金信托、股权信托、公司并购等业务的设计、具体运作和相关制度的制定。
特此公告
杭州工商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04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