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具有2年以上投资经历,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家庭金融净资产不低于300万元;
家庭金融资产不低于500万元;
近3年本人年均收入不低于40万元。 -
(二)最近1年末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的法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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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金融管理部门视为合格投资者的其他情形。
报告截止日:2005年9月30日
受托人将会以挂号信的方式向委托人和受益人寄送该信托计划的信息披露报告,请委托人和受益人注意查收。
杭州工商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二○○五年十月八日
受托人将会以挂号信的方式向委托人和受益人寄送该信托计划的信息披露报告,请委托人和受益人注意查收。
杭州工商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二○○五年十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