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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具有2年以上投资经历,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家庭金融净资产不低于300万元;
家庭金融资产不低于500万元;
近3年本人年均收入不低于40万元。 -
(二)最近1年末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的法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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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金融管理部门视为合格投资者的其他情形。
我公司推出的“杭信·金利一号基金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于2012年7月16日起进行了第九轮发行,第九轮发行于2012年7月23日结束,募集金额为人民币650万元。第九轮发行于2012年7月24日成立。自2012年7月24日起,本信托计划规模为25320万份信托单位。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