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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具有2年以上投资经历,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家庭金融净资产不低于300万元;
家庭金融资产不低于500万元;
近3年本人年均收入不低于40万元。 -
(二)最近1年末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的法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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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金融管理部门视为合格投资者的其他情形。
我公司发行的中惠杭工信广深一体化基金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信托计划”)于2016年4月15日成立,于2017年6月28日完成信托计划的第三轮发行募集。在信托计划的第三轮发行过程中,我公司与委托人签订了的包括《中惠杭工信广深一体化基金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信托合同》、《中惠杭工信广深一体化基金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说明书》、《中惠杭工信广深一体化基金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第三轮发行附件》(以下简称“《第三轮发行附件》”)在内相关信托计划文件。由于《第三轮发行附件》中对于各类别信托单位的发行数量发生调整,故对《第三轮发行附件》中的发行期间内容更正如下:
原内容为:“优先级E类发行数量10,300万份信托单位;普通级发行数量3,000万份信托单位。”
更正后的内容为:“优先级E类发行数量9,800万份信托单位;普通级发行数量3,500万份信托单位。”
对于上述更正内容,请相应的委托人和受益人加以注意。
如相应委托人和受益人对上述更正内容有任何问题,请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与我公司联系。对于因上述更正对相应委托人和受益人造成的不便和影响,敬请相应委托人和受益人予以谅解!
咨询电话:4008260000
杭州工商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