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格投资者提示
根据《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银发[2018]106号)第五条,投资管理资产的投资者分为不特定社会公众和合格投资者两大类。合格投资者是指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投资于单只资产管理产品不低于一定金额且符合下列条件的自然人和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 (一)
    具有2年以上投资经历,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家庭金融净资产不低于300万元;
    家庭金融资产不低于500万元;
    近3年本人年均收入不低于40万元。
  • (二)
    最近1年末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的法人单位。
  • (三)
    金融管理部门视为合格投资者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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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教育宣传月”——关于警惕利用AI新型技术实施诈骗的风险提示
发布时间:2023/10/18
来源: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网站

当前,AI技术的广泛应用为社会公众提供了个性化、智能化的信息服务,也给网络诈骗带来可乘之机。如不法分子通过面部替换、语音合成等方式,制作虚假图像、音频、视频,仿冒他人身份实施诈骗,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消费者权益保护风险提示,提醒广大金融消费者警惕新型诈骗手段,维护个人及家庭财产安全。

利用AI新型技术实施诈骗主要有拟声”“换脸两种手段,即通过模拟他人声音或形象骗取信任,进而诈骗钱财。不法分子通常先以网店客服”“营销推广”“招聘兼职”“婚恋交友等为借口,通过微信、QQ、电话等方式联系消费者,采集发音、语句或面部信息。再利用拟声”“换脸等技术合成消费者虚假音频或视频、图像,以借钱、投资、紧急救助等借口诱导其亲友转账汇款,或提供银行账户密码等敏感信息,随后立即转移资金。此外,不法分子还可能对明星、专家、官员等音视频进行人工合成,假借其身份传播虚假消息,从而实现诈骗目的。

此类诈骗手段迷惑性、隐蔽性较强,诈骗金额较高,为保护广大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提示:

一、网络渠道眼见不一定为实。拟声”“换脸等合成技术的一大特点即以假乱真,不法分子可利用此类技术轻易伪装成他人,并通过快速筛选目标人群、定制化诈骗脚本,精准实施诈骗。因此,在涉及资金往来时,一个声音很熟的电话、一段貌似熟人的视频都可能是不法分子的诈骗套路,消费者应提高警惕。

二、转账汇款务必核验对方身份。面对自称熟人”“领导等通过社交软件、电话等以各种理由诱导汇款,务必核验对方身份。如可在沟通过程中提问仅双方知晓的问题,也可利用其他通讯方式或见面核实,或向对方的朋友、家人验明身份和情况。在无法确认对方身份时,应尽量避免转账操作。

三、保护好照片、声音等个人信息。消费者应提高个人信息保护意识,不随意下载陌生软件、注册陌生平台或添加陌生好友,对个人社交账户的安全状况保持警惕。尽量避免在互联网过多暴露个人照片、声音、视频等信息,不贪图方便把身份证、银行卡照片等直接存放在手机内。如不慎被骗或遇可疑情形,应注意保存证据并立即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