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格投资者提示
根据《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银发[2018]106号)第五条,投资管理资产的投资者分为不特定社会公众和合格投资者两大类。合格投资者是指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投资于单只资产管理产品不低于一定金额且符合下列条件的自然人和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 (一)
    具有2年以上投资经历,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家庭金融净资产不低于300万元;
    家庭金融资产不低于500万元;
    近3年本人年均收入不低于40万元。
  • (二)
    最近1年末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的法人单位。
  • (三)
    金融管理部门视为合格投资者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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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挥金融优势,“杭工信·善创空间慈善信托”助力慈善基地
发布时间:2021/11/19

11月3日,全省首个专门服务慈善基地的多委托人模式慈善信托--“杭工信·善创空间慈善信托”成功设立,市民政局党组成员、二级巡视员、市慈善总会副会长郑要志出席签约仪式现场。



“杭工信·善创空间慈善信托”由杭州市慈善总会联合浙江锦江公益基金会、浙江省微笑明天慈善基金会为初始委托人,杭州工商信托为受托人设立。该慈善信托结合杭州市慈善事业发展现状,以传承和传播杭州市慈善公益文化、培养和提升慈善公益人才专业能力、孵化慈善公益组织及特色服务为抓手,将信托财产全部用于建设和运营杭州“善创空间”慈善基地,有效打造慈善文化品牌,助推慈善文化建设向基层延伸,助力杭城慈善事业发展。


慈善信托,是指委托人基于慈善目的,依法将其财产委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按照委托人意愿以受托人名义进行管理和处分,开展慈善活动的行为。慈善基金会与信托公司携手合作,是双方高效发挥自身优势,互补短板的双赢模式。基金会拥有专业的慈善团队与决策机构,擅长于慈善项目的选择和推荐;信托公司所特有的制度优势使项目运作更具有灵活性和创新性。


相比慈善捐赠,慈善信托财产管理、处分透明,财产独立性强,可有效实现财产隔离。其资金运用受到银保监会和民政部门双重监管,监督机制健全、公信力较高。杭州工商信托作为专业的金融机构,具有较强的资产配置和投资管理能力,可通过专业投资管理提升慈善财产收益,放大资金慈善效应,发挥慈善造血功能。


此外,慈善信托具有长期持续功能,使信托资金可以为善创空间慈善基地项目长效运行保驾护航。在信托存续期间,“杭工信·善创空间慈善信托”将持续开展募集,定向用于杭州首个慈善基地的筹建和运作,以此推动信托公司与政府机构、慈善公益组织联动,通过慈善信托的业务模式,共同参与公益项目的运作。


慈善信托是中国信托人充分发挥信托制度优势,勇担社会责任与彰显企业担当的体现。作为一家国有控股的信托公司,杭州工商信托始终坚持回报社会,将社会责任理念融入企业管理运营,致力于探索金融助力公益的多元方式,通过多种慈善信托形式推进社会慈善公益事业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