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格投资者提示
根据《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银发[2018]106号)第五条,投资管理资产的投资者分为不特定社会公众和合格投资者两大类。合格投资者是指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投资于单只资产管理产品不低于一定金额且符合下列条件的自然人和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 (一)
    具有2年以上投资经历,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家庭金融净资产不低于300万元;
    家庭金融资产不低于500万元;
    近3年本人年均收入不低于40万元。
  • (二)
    最近1年末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的法人单位。
  • (三)
    金融管理部门视为合格投资者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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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日报》:杭州工商信托落地首单数据信托产品
发布时间:2024/03/04

日前,记者从杭州工商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工商信托)获悉,该公司依托杭州数字高地的区域优势,推出了数据信托系列产品。首单产品杭工信·数金晟1号数据信托(以下简称数金晟1)已于20242月份正式成立,其底层数据资产已在动产融资统一登记平台完成登记。

该产品是杭州征信有限公司以合法持有并经营的数据服务收益权作为委托财产设立资产服务信托。杭州工商信托作为受托人,对于受托管理的数据服务收益权,以信托合同架构为载体,完成资产权属确权行为。

数据信托属于新型资产服务信托的一种。目前,数字经济时代已全面到来,数据日益成为国家经济发展的重要资源和生产要素。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加快建设网络强国、数字中国”“加快发展数字经济,促进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数字产业集群

在政策和市场导向下,随着数据由技术概念向场景化、社会化概念的转变,预计数据信托在我国的公共场景和商业场景中将产生巨大的发展潜力和需求。

据《2023年中国数据交易市场研究分析报告》,2022年,中国数据交易行业市场规模为876.8亿元,占全球数据市场交易规模的13.4%,占亚洲数据市场交易规模的66.5%。到2025年,规模有望增至2046亿元。中长期看,数据资产化催生的相关市场潜在规模可能达到10万亿元级。

从应用场景来看,数据信托的应用场景可分为公民数据信托、商业平台数据信托和政府数据信托等。数据信托可实现独立监督管理,保护数据主体权益;可为初创企业提供获取数据的渠道,防止头部平台的数据垄断。此外,通过数据信托整合不同来源的数据,可辅助公共政策制定、医疗卫生研究等,提高运营效率,增进公共利益。零散的个人数据由专业受托人管理和运用,可转化为现实的收益,实现数据价值提升。

值得注意的是,在金融行业,信贷风险评估、供应链金融等均对数据有较强的需求,但场景数据和用户数据掌握在不同服务机构手中。若由商业平台数据服务信托作为综合数据中转中心,在保障数据安全的前提下,可以实现跨行业的数据共享,提升数据资产服务和数据资产定价能力,增强不同主体间的信任,加强风险识别和防范能力,提高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质效。

对于此次布局数据信托产品,杭州工商信托方面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公司布局数据信托产品具备制度优势、区域优势、集团协同优势、创新意识等多方面优势。

杭州工商信托进一步表示,信托公司在布局数据信托产品时除了具备诸多优势外,还需要在能力、技术等方面进行诸多储备,包括人才储备、客户储备、数据管理技术、安全技术、区块链技术等多个方面。

用益信托研究员喻智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对信托公司来说,布局数据信托业务,在金融科技方面的实力储备必不可少。信托公司通过信托计划对数据资产进行风险隔离,需在管理、经营数据资产时履行忠实、审慎的信义义务,对数据的使用进行规范。

布局数据信托对信托公司提出了更高能力要求,信托公司需要进一步提升对数据资产的运营托管、账户管理、份额登记、风险管理等服务能力,并不断加强信自身科技及系统支撑能力。

来源:《证券日报》202432B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