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具有2年以上投资经历,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家庭金融净资产不低于300万元;
家庭金融资产不低于500万元;
近3年本人年均收入不低于40万元。 -
(二)最近1年末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的法人单位。
-
(三)金融管理部门视为合格投资者的其他情形。
杭州工商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组合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信托资金管理、运用及收益情况年度报告
暨
信托收益分配报告
一、“证券组合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本信托计划”)于2003年4月30日成立,信托计划的期限为两年;
二、杭州工商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信托”)严格按照本信托计划的约定履行了受托人的责任,将信托资金按照信托计划规定的投资比例,即800万元人民币用于债权投资,1200万元人民币用于股票投资,并聘请世纪证券有限公司作为信托资金运作的的投资顾问,负责具体的投资事宜;
三、杭州信托根据《信托投资公司管理办法》及《信托投资公司资金信托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为本信托计划建立了单独的会计帐户进行管理和核算;
四、该信托计划募集的资金从2003年5月份开始进入证券市场进行运作,在投资顾问世纪证券有限公司和杭州信托的共同努力之下,该信托计划的运作取得了良好的业绩,截止到2004年4月30日,该信托计划的资金余额为22547083.86元人民币(证券帐户上已经没有股票和债券),共盈利2547083.86元人民币,收益率为12.735%,扣除信托费用(包括银行代理收付费用、文件制作、印刷费用、信息披露费用共计44716.05元人民币),实际盈利2502367.81元人民币,实际收益率为12.51%,扣除应付给受托人的费用0.5%(信托资金),信托资金的实际收益率为12.01%。
由于自2003年度5月初开始,上海深圳两市交易所的国债行情开始暴跌,所以本信托计划内用于国债投资部分的资金(共800万元)基本上处于闲置状态,截止到2004年4月,该部分的资金基本上未能产生盈利。其中用于股票投资的资金运作情况良好,本年度的收益率达到21.12%,远远超出大盘年内的涨幅(上证综指年度内的涨幅为16%,深圳综指的涨幅为11%),取得了较好的业绩。
五、按照信托计划有关信托收益分配的约定,投资人的实际收益率为6.29%,按照信托法律文件的规定,本信托计划将于2004年度5月10?5月30日进行年度收益分配,届时受托人将按照信托法律文件的规定将收益通过代理收付银行划入本信托计划受益人的账户。
六、委托人交付的信托资金自交付之日至本信托计划成立期间(信托计划推介期)的利息,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活期利息计算,在本次信托受益分配时一并支付给受益人。
七、欲了解本次信托计划收益分配的情况,可登陆杭州信托网站(www.hztrust.com)查询或者直接向杭州信托咨询,咨询电话为:0571?87218136,87211667。
八、附注:投资者实际收益计算方法(根据信托计划第十一条、第十二条)
投资者收益=总收益?受托人报酬?信托费用?投资顾问费用
具体计算步骤如下:
1、 总收益= 2547083.86元
2、 受托人报酬=100000元
3、 信托费用=44716.05元
4、 投资顾问费用计算方法如下:
扣除受托人管理费用和信托费用,信托资金收益为2402367.81元,按照信托计划书的规定,投资顾问费用按照以下方式收取:
信托资金收益率区间 投资顾问费收取标准 本次分配时实际收取金额
低于3.98%(包含3.98%)部分 不收取
大于3.98%(不包括),小于等于5%的部分 60% 122400元
大于5%(不包括),小于等于10%的部分 70% 700000元
大于10%(不包括)的部分 80% 321600元
合计 1144000元
5、减去上述各项费用,投资者收益为1258367.81元,投资人的实际收益率为6.29183905%,为了便于信托收益分配,故按照6.29%的收益率分配标准给投资者进行分配,本次收益未分配的部分共计367.81元自动记入剩余信托财产。
杭州工商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组合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信托资金管理、运用及收益情况年度报告
暨
信托收益分配报告
一、“证券组合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本信托计划”)于2003年4月30日成立,信托计划的期限为两年;
二、杭州工商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信托”)严格按照本信托计划的约定履行了受托人的责任,将信托资金按照信托计划规定的投资比例,即800万元人民币用于债权投资,1200万元人民币用于股票投资,并聘请世纪证券有限公司作为信托资金运作的的投资顾问,负责具体的投资事宜;
三、杭州信托根据《信托投资公司管理办法》及《信托投资公司资金信托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为本信托计划建立了单独的会计帐户进行管理和核算;
四、该信托计划募集的资金从2003年5月份开始进入证券市场进行运作,在投资顾问世纪证券有限公司和杭州信托的共同努力之下,该信托计划的运作取得了良好的业绩,截止到2004年4月30日,该信托计划的资金余额为22547083.86元人民币(证券帐户上已经没有股票和债券),共盈利2547083.86元人民币,收益率为12.735%,扣除信托费用(包括银行代理收付费用、文件制作、印刷费用、信息披露费用共计44716.05元人民币),实际盈利2502367.81元人民币,实际收益率为12.51%,扣除应付给受托人的费用0.5%(信托资金),信托资金的实际收益率为12.01%。
由于自2003年度5月初开始,上海深圳两市交易所的国债行情开始暴跌,所以本信托计划内用于国债投资部分的资金(共800万元)基本上处于闲置状态,截止到2004年4月,该部分的资金基本上未能产生盈利。其中用于股票投资的资金运作情况良好,本年度的收益率达到21.12%,远远超出大盘年内的涨幅(上证综指年度内的涨幅为16%,深圳综指的涨幅为11%),取得了较好的业绩。
五、按照信托计划有关信托收益分配的约定,投资人的实际收益率为6.29%,按照信托法律文件的规定,本信托计划将于2004年度5月10?5月30日进行年度收益分配,届时受托人将按照信托法律文件的规定将收益通过代理收付银行划入本信托计划受益人的账户。
六、委托人交付的信托资金自交付之日至本信托计划成立期间(信托计划推介期)的利息,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活期利息计算,在本次信托受益分配时一并支付给受益人。
七、欲了解本次信托计划收益分配的情况,可登陆杭州信托网站(www.hztrust.com)查询或者直接向杭州信托咨询,咨询电话为:0571?87218136,87211667。
八、附注:投资者实际收益计算方法(根据信托计划第十一条、第十二条)
投资者收益=总收益?受托人报酬?信托费用?投资顾问费用
具体计算步骤如下:
1、 总收益= 2547083.86元
2、 受托人报酬=100000元
3、 信托费用=44716.05元
4、 投资顾问费用计算方法如下:
扣除受托人管理费用和信托费用,信托资金收益为2402367.81元,按照信托计划书的规定,投资顾问费用按照以下方式收取:
信托资金收益率区间 投资顾问费收取标准 本次分配时实际收取金额
低于3.98%(包含3.98%)部分 不收取
大于3.98%(不包括),小于等于5%的部分 60% 122400元
大于5%(不包括),小于等于10%的部分 70% 700000元
大于10%(不包括)的部分 80% 321600元
合计 1144000元
5、减去上述各项费用,投资者收益为1258367.81元,投资人的实际收益率为6.29183905%,为了便于信托收益分配,故按照6.29%的收益率分配标准给投资者进行分配,本次收益未分配的部分共计367.81元自动记入剩余信托财产。
杭州工商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