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格投资者提示
根据《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银发[2018]106号)第五条,投资管理资产的投资者分为不特定社会公众和合格投资者两大类。合格投资者是指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投资于单只资产管理产品不低于一定金额且符合下列条件的自然人和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 (一)
    具有2年以上投资经历,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家庭金融净资产不低于300万元;
    家庭金融资产不低于500万元;
    近3年本人年均收入不低于40万元。
  • (二)
    最近1年末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的法人单位。
  • (三)
    金融管理部门视为合格投资者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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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信•恒利2号商业地产项目―普陀山祥生大酒店项目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信息披露报告暨A类信托受益人信托财产清算报告(报告期:2010年8月7日~2010年11月6日)
发布时间:2010/11/08

受托人将会以挂号信的方式向委托人和受益人寄送杭信•恒利2号商业地产项目—普陀山祥生大酒店项目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信息披露报告暨A类信托受益人信托财产清算报告(报告期:2010年8月7日~2010年11月6日),请委托人和受益人注意查收

 

委托人和受益人也可访问公司首页(http://www.hztrust.com),注册并登录客户自助查询系统,查看本次披露信息。

 

咨询电话:0571-872181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