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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具有2年以上投资经历,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家庭金融净资产不低于300万元;
家庭金融资产不低于500万元;
近3年本人年均收入不低于40万元。 -
(二)最近1年末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的法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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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金融管理部门视为合格投资者的其他情形。
我公司发行的旭辉集团上海青浦投资项目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信托计划”)于2010年11月4日成立。在信托计划的发行过程中,我公司分别与各委托人签订《旭辉集团上海青浦投资项目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资金信托合同》(以下简称“信托合同”)、《旭辉集团上海青浦投资项目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说明书》(以下简称“信托计划说明书”)以及《旭辉集团上海青浦投资项目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认购风险申明书》。由于印刷厂的原因,上述信托合同和信托计划说明书在印刷中出现几处排版和印刷上的差错。我公司特更正如下。
一、信托合同
(一)信托合同第18页第二十条“受益人权利与义务”部分更正为(序号调整):
第二十条 受益人权利与义务
1、 受益人有权按照本合同的相关规定了解信托财产的管理、处分及收支情况,并有权要求受托人就信托事务的处理做出说明。
2、 受益人有权根据本合同的规定享有信托受益权。
3、 受益人可以根据本合同的规定转让信托受益权。但自受托人对普通级信托受益人的全部信托本金分配完毕之日起,未经受托人同意,普通级信托受益人不得转让信托受益权。
4、 本合同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义务。
第二十一条 受益人大会
1、 受益人大会由信托计划项下全体受益人组成。
2、 出现以下事项而信托计划文件未有事先约定的,应当召开受益人大会审议决定:
(1) 提前终止信托合同或者根据第十三条第7项的规定延展各类信托单位存续期限和/或信托期限超过3个月;
(2) 改变信托财产运用方式;
(3) 更换受托人;
(4) 提高受托人的报酬标准;
(5) 信托计划文件约定需要召开受益人大会的其它事项。
3、 受益人大会由受托人负责召集。受托人未按规定召集或不能召集时,代表信托单位百分之十以上的受益人有权自行召集,但应书面通知受托人参加。
4、 召集受益人大会,召集人应当至少提前10个工作日公告受益人大会的召开时间、会议形式、审议事项、议事程序和表决方式等事项。受益人大会不得就未经公告的事项进行表决。
5、 受益人大会可以采取现场方式召开,也可以采取通讯等方式召开,每一信托单位具有一票表决权,受益人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受益人大会并行使表决权。
6、 受益人大会应当有代表百分之五十以上信托单位的受益人参加,方可召开;大会就审议事项作出决定,应当经参加大会的受益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但更换受托人、改变信托财产运用方式、提前终止信托合同,应当经参加大会的受益人全体通过。受益人大会表决结果应由公证机关进行公证。
(二)信托合同原第二十一条至二十五条序号顺延一位,相应更正为第二十二条至二十六条。
二、信托计划说明书
(一)信托计划说明书第20页(三)交易主体简介2、债务人--旭博置业及青浦项目简介部分第三段部分内容更正为(补充数字后单位“平方米”):
······该地块出让面积为73227.50平方米,成交价为72588万元(折合楼面价为5507元/平方米)······
(二)信托计划说明书第21页第二段部分内容变更如下(补充数字后单位“平方米”):
······项目规划总建筑面积为172934.5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为131809.5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为41125平方米)······
对于上述更正内容,请委托人和受益人加以注意。
鉴于上述更正仅针对相应序号和面积单位的调整和补充,并不涉及信托合同和信托计划说明书相应条款的实质内容调整,因此如各委托人和受益人对上述更正内容有任何问题,请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与我公司联系。对于因上述更正对各位委托人和受益人造成的不便和影响,敬请各位委托人和受益人予以谅解!
咨询电话:4008260000
杭州工商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