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格投资者提示
根据《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银发[2018]106号)第五条,投资管理资产的投资者分为不特定社会公众和合格投资者两大类。合格投资者是指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投资于单只资产管理产品不低于一定金额且符合下列条件的自然人和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 (一)
    具有2年以上投资经历,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家庭金融净资产不低于300万元;
    家庭金融资产不低于500万元;
    近3年本人年均收入不低于40万元。
  • (二)
    最近1年末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的法人单位。
  • (三)
    金融管理部门视为合格投资者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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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及金融知识,守住“钱袋子”】系列之二
发布时间:2019/11/17
来源:工商信托

学会识别非法金融广告

金融消费者要学会识别合法和非法金融广告,防止误信诈骗广告。常见的非法金融广告类型主要有:

1.资质不合格。未取得相关金融业务资质的从业机构,以投资理财、投资咨询、贷款中介、信用担保、典当等名义发布吸收存款、发放信用贷款等内容的金融广告的。

2.承诺收益或隐藏风险。违反广告法相关规定,对金融产品或服务未合理提示或警示可能存在的风险以及承担风险责任;对未来效果、收益或者与其相关情况作出保证性承诺,明示或者暗示保本、无风险或者保收益的,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夸大或者片面宣传金融服务或者金融产品,在未提供客观证据的情况下,对过往业绩作虚假或夸大表述。

3.恶意误导金融消费者。利用金融管理部门对金融产品和服务的审核或者备案程序,误导金融消费者认为金融管理部门已对该金融产品和服务提供保证;利用学术机构、行业协会、专业人士、受益者的名义或者形象进行推荐、证明;宣传提供突破住房信贷政策的金融产品,加大购房杠杆;以促成交易为目的,宣传、推介境外保险产品,或者宣传安排有意投保境外保险产品的客户赴境外投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