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格投资者提示
根据《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银发[2018]106号)第五条,投资管理资产的投资者分为不特定社会公众和合格投资者两大类。合格投资者是指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投资于单只资产管理产品不低于一定金额且符合下列条件的自然人和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 (一)
    具有2年以上投资经历,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家庭金融净资产不低于300万元;
    家庭金融资产不低于500万元;
    近3年本人年均收入不低于40万元。
  • (二)
    最近1年末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的法人单位。
  • (三)
    金融管理部门视为合格投资者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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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信托业协会举办“养老信托业务机遇与挑战” 线上主题沙龙活动
发布时间:2021/10/18

为积极响应国家应对人口老龄化战略,推动养老信托高质量发展,中国信托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于2021年10月14日以线上方式举办“养老信托业务机遇与挑战”主题沙龙活动。银保监会信托部二级主任科员俞鹏辉,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讲席教授、协会养老信托专业委员会主任金李,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协会养老信托专业委员会委员丁相顺,中国信托登记有限责任公司副总裁王晓东,中国信托业保障基金有限责任公司首席风险官吴祖鸿,来自68家会员单位的高管和业务骨干,以及协会秘书处相关领导共120余人出席会议。会议由协会党委委员、专职副会长闫建东主持。

主题发言环节,金李教授与参会人员分享学界关于人口老龄化的观点和认识,分析我国老龄化社会的历史进程、产生原因,以及应对人口老龄化的长期性、复杂性,对利用信托等金融手段服务老年群体提出期待和建议;丁相顺教授以日本为例,介绍其老龄化社会现状和信托机制、老年人资金使用管理和继承、日本信托业应对老龄化相关业务模式和经验,以及对我国的启示与思考。华宝信托总经理、协会养老信托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孔祥清,爱建信托常务副总经理、协会养老信托专业委员会委员吴淳,中航信托副总经理、协会养老信托专业委员会委员范华,外贸信托副总经理、协会养老信托专业委员会委员张一冰,紫金信托副总裁、协会养老信托专业委员会委员高晓俊,国投泰康信托研究发展部负责人方玉红,天津信托财富管理总部总经理王珍鹏,平安信托融资事业部III养老金团队董事总经理赵昊天,分别从信托公司角度出发、结合具体案例,分享本公司养老信托以及支持养老产业、养老服务等相关业务的开展情况、展业模式、经验教训,与参会人员共同探讨应对人口老龄化战略背景下,发展养老信托业务的机遇和可行性方案,交流养老信托实践中遇到的问题、难点和风险点,并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

自由讨论环节,中国信托登记有限责任公司副总裁王晓东结合保险行业相关实践,与参会人员共同探讨养老信托的功能、目的和发展紧迫性,交流信托登记平台未来可发挥的作用。

参会人员一致认为,人口老龄化是社会发展的重要趋势,也是今后较长一段时期我国的基本国情。信托业作为我国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有理由、有信心、也有能力,通过发挥信托资金融通、功能配置、财富管理等功能,在养老金信托、养老服务信托、养老产业信托、养老慈善信托等领域不断探索实践,积极响应国家应对人口老龄化战略。

下一步,协会将深入研究与会人员提出的意见、建议,在“养老信托专业委员会”的支持下,汇集行业力量、凝聚行业智慧,共同助力养老产业高质量发展,服务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来源:中国信托业协会)